原國開行副行長王益未上訴 北京高院將復核死緩判決
其被認定受賄1196萬元,構成受賄罪;上訴期滿未上訴
“國開行原副行長王益受審”追蹤
本報訊 (記者 王殿學)國開行原副行長王益在前日上訴期滿時未提出上訴,其死緩判決將由北京高院復核。
法院認定王益構成受賄罪
4月15日,王益被一中院認定受賄1196萬元,受賄數(shù)額較大,已侵害國家公職人員的廉潔性,構成受賄罪。但受審時認罪態(tài)度良好,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宣判后,對于是否上訴,王益表示“再考慮一下”?!缎淌略V訟法》規(guī)定,對于一審判決不服的,可在接到宣判后10日內上訴。王益4月15日宣判,上訴期滿應是25日,25日為周日,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上訴最后一天順延至26日。
“死緩應該在他預料之中”
據(jù)了解,王益26日仍未提出上訴。其律師表示,王益服從一審判決,不但認可判決的事實,也認可判決的刑罰。在王益之前,比他貪賄金額少得多的貪官有不少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緩,王益的死緩也應該在他的預料之中。死緩雖是生命刑,但與自由刑的無期徒刑相比,區(qū)別并不是很大。死緩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內,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必須減為無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還可以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被判無期徒刑的,在認罪服法、接受教育和改造過程中,確有悔改立功表現(xiàn)的才可以獲得減刑。而實踐中,無期徒刑的,考驗期”一般也是兩年。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雖然王益未上訴,其死緩判決仍然沒有生效,北京高院將對死緩判決的事實和刑罰進行復核。北京高院的復核有3種結果,一是認為事實和刑罰無誤,予以核準;二是認為刑罰過重,直接改判;三是認為事實不清,發(fā)回重審。
相關專題:內幕交易獲利億元 肖時慶被判死緩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鳳凰網(wǎng)無關。其原創(chuàng)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jīng)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傷多人被擊斃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
頻道推薦
商訊
48小時點擊排行
-
2052232
1杭州某樓盤一夜每平大降數(shù)千元 老業(yè)主 -
992987
2杭州某樓盤一夜每平大降數(shù)千元 老業(yè)主 -
809366
3期《中國經(jīng)營報》[ -
404290
4外媒關注劉漢涉黑案:由中共高層下令展 -
287058
5山東青島住戶不滿強拆掛橫幅抗議 -
284796
6實拍“史上最爽職業(yè)”的一天(圖) -
175136
7媒體稱冀文林將石油等系統(tǒng)串成網(wǎng) 最后 -
156453
8養(yǎng)老保險制度如何“更加公平可持續(xù)”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wǎng)友意見,鳳凰網(wǎng)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