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被裁定違約 裁決駁回投資人賠償請求
東方早報記者 陳靜思 發(fā)自北京
國內首例基金不分紅案終于有了結果。南方基金公司昨日也在其網(wǎng)站發(fā)布消息稱,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對《南方基金公司-南穩(wěn)2號基金分紅案》作出了裁決,南方基金公司不分紅行為構成違約,須退回違法收取的管理費,南方基金公司承擔80%仲裁費,但同時也駁回投資人賠償請求。
去年6月3日,北京市問天律師張遠忠代理基民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申請,狀告南方基金違反約定不分配南穩(wěn)2號基金2007年紅利,是國內首例基金分紅案。
對此裁決結果,張遠忠昨天表示,裁決承認南方基金違約卻不進行賠償,是不合理的。張遠忠稱,他可能會申請撤銷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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