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5月18日宣判庭審結果 過程不對媒體開放
經(jīng)濟觀察網(wǎng) 記者 李麗 據(jù)悉,黃光裕案將于5月1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宣判,相關人士已經(jīng)接到法院通知,宣判過程不對媒體開放。
經(jīng)濟觀察網(wǎng)記者連線了黃光裕的律師楊照東,其證實了上述信息。
今年4月22日,被羈押17個月的黃光裕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審理。此次公開審理,除去休庭的一個半小時,庭審時間不足10個小時。而且除了新華社一名記者進入外,沒有任何媒體進入。黃光裕的兩位妹妹也現(xiàn)身聽審。此次公開審理當庭宣布擇日宣判。
根據(jù)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訴書,國美公司、鵬房公司、黃光裕的涉罪事實為:2007年9月至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非法買賣港幣8.22億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fā)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chǎn)重組、置換事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余元。
上述資產(chǎn)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9億余元。
此外,2006年至2008年間,黃光裕作為國美公司和鵬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給兩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折合人民幣456萬余元。黃光裕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關被告單位亦被一并提起公訴。
兩年前,黃光裕涉嫌內幕交易罪案發(fā)。2008年11月18日,黃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以包括涉嫌“操縱市場罪”等罪名被北京市公安局帶走。同年12月28日,國美電器發(fā)布公告證實,黃光裕已因涉嫌經(jīng)濟刑事案件,目前正在接受公安局調查。
此后的一年多時間中,黃光裕案出現(xiàn)多個進展,其妻杜鵑也因涉嫌經(jīng)濟犯罪,被警方調查。
2009年9月8日,香港證監(jiān)會申請凍結國美前主席黃光裕及其妻子杜鵑16.55億資產(chǎn),案件在當日早上香港高等法院開始聆訊。
2009年10月21日有媒體曝出,黃光裕涉嫌經(jīng)濟犯罪被拘押一案有了最新進展,案件被檢察機關以證據(jù)不足為由再度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此前該案件已經(jīng)被退回補充偵查一次,主要補充內容為黃光裕案件中涉及的內幕交易具體操作手段等。
2009年12月24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網(wǎng)站消息稱,北京市檢二分院在審理中發(fā)現(xiàn)黃光裕等人還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實,目前已移送相關部門繼續(xù)審查。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黃光裕涉嫌非法經(jīng)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關被告單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訴。
2010年4月14日,黃光裕案進行庭前質證,質證過程不對媒體開放。4月22日,黃光裕案正式開庭,當庭宣布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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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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