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介入調查 鼓勵正常合法輿論監(jiān)督
每經記者郎振發(fā)自北京
在浙江省麗水市公安局的調查核實下,7月29日上午,遂昌縣已經撤銷了對記者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仇子明的安全已經得到了保障。
與此同時,經濟觀察報也于29日上午將相關材料上交到中國記協和中國新聞出版總署。
針對仇子明被通緝一事,中國記協書記處書記李存厚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公安局撤銷通緝是好事,現在的情況還沒有完全調查清楚,如果記者在新聞采寫的過程中不存在錯誤和違規(guī)行為,記協就會維護記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相關人士也對記者表示,新聞出版總署對于記者正常、合法的新聞輿論監(jiān)督肯定是持支持態(tài)度的,現在已經要求浙江省新聞出版局進行了解。
中國記協維權服務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昨天上午已經收到了經濟觀察報遞交的正式材料,向協會反映記者仇子明的事情,目前正在抓緊時間收集材料,然后向上級部門報告。
“其實,從仇子明被通緝的事情一出來我們就開始接到新聞媒體的電話,大家都希望記協能夠維護記者的合法權益,但是現在的情況還是比較復雜的”,該負責人表示,“記協并不是權力機關,沒有偵查權,調查更多是體現在多方了解的基礎之上,也要給其他機構充分的時間來申訴,在情況完全了解清楚之前,盲目地說話和為某一方說話是不妥當的,其實現在各方都在緊張調查過程當中?!?/p>
該負責人還告訴記者,在事實清楚、結論明確的基礎上,“如果上市公司和地方公安局存在錯誤行為,記協肯定會對記者進行聲援和支持,召開座談會對這一現象進行討論;但如果是經濟觀察報出現了問題,那么我們要討論的問題就是新聞行業(yè)如何自律了?!?/p>
浙江省新聞出版局報刊處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今天早上已經責成麗水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事情原委進行調查。該負責人還對記者透露,麗水市宣傳部也已經開始介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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