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交會指控高盛欺詐投資者 投資者損失10億美元
新華網(wǎng)華盛頓4月16日電(記者劉洪 嚴鋒)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16日向紐約曼哈頓聯(lián)邦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高盛集團在涉及次級抵押貸款業(yè)務金融產(chǎn)品問題上涉嫌欺詐投資者,造成投資者損失超過10億美元。
根據(jù)美國證交會當天提起的訴訟,高盛集團被指控銷售了一種基于次貸業(yè)務的抵押債務債權(quán),但高盛未向投資者披露美大型對沖基金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對該產(chǎn)品做空的“關鍵性信息”。
美國證交會稱,為這項交易,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2007年向高盛支付了約1500萬美元的設計和營銷費用,但投資者因此蒙受的損失超過10億美元。遭到起訴的還有高盛副總裁法布里斯·圖爾,美國證交會指控他對這起欺詐案負主要責任。
美國證交會執(zhí)法部門主管羅伯特·庫扎米當天在一份聲明中說,高盛的錯誤就是一方面允許一客戶做空該金融產(chǎn)品,另一方面卻向其他投資者承諾該產(chǎn)品是由獨立客觀的第三方推出的。他還表示,高盛的這種金融產(chǎn)品是“新的和復雜的”,但其中的欺詐和利益沖突卻是“簡單和老舊的”。
高盛是美國最大的投資銀行。這起針對該公司的法律訴訟被認為是美國政府打擊金融危機期間金融衍生品欺詐的一次關鍵行動。金融危機期間,一些對沖基金、投行等暗地勾結(jié)、蒙蔽投資者并做空金融市場,從而加劇了金融市場的動蕩,使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
受美國證交會起訴的沖擊,高盛集團股票價格16日出現(xiàn)大跌,截至美國東部時間中午12時,高盛股價跌幅超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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