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央行會依據現(xiàn)有法律、法規(guī)對互聯(lián)網金融平臺進行分類處置,不過分類處置的過程必須講究策略和方法,會把保護投資者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時打擊非法從事金融業(yè)務和金融經營。”全國政協(xié)委員、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先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如是說。
1.一定要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合規(guī)平臺:決意關閉P2P平臺,首先要協(xié)調“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債權債務關系,平臺協(xié)助借款人將出借人本金及適當利息償還到位。如借款人資金吃緊,平臺應當派駐法務人員協(xié)助借款人起草“還款協(xié)議”,將還款來源與還款計劃一一列明,必要時候可以采取公證等手段增加合同證明力。
灰色平臺:無論協(xié)助簽署任何文件,平臺都應該清晰自己的法律定位:居間人,即信息撮合機構。如果有期限錯配、代客理財等情況,資金周轉不靈,應當向監(jiān)管機構匯報,爭取時間抓緊解決;解決無望者,實際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應考慮到公安機關“自首”,減輕社會危害性,爭取較輕處理結果。
保障措施:原有平臺存在維權援助基金的建議以信托等方式繼續(xù)獨立存在,觸發(fā)某類事件或條件,自動劃撥資金給“金融消費者代表”維權使用。
2.組成“關停清算小組”,公開信息
關停清算小組,由公司高管、律師、會計師組成,主要負責3-5個月內,互聯(lián)網金融平臺順利關停的具體工作。關停小組不定時發(fā)布公告,向“投資人”群體通報企業(yè)職能部門的關停情況,財務清理狀況,訴訟和法律處理進度。同時,公告抄送平臺所屬公司的股東及對口監(jiān)管部門知悉。
3.截止日期,心中有數
網貸平臺整改期,至2017年8月23日止?;疑脚_建議在此之前關停完畢;雖然市場上有風聲,深圳、上海整改期有可能延后6個月,建議謹慎,以法規(guī)規(guī)定為準。合規(guī)平臺,關停時間自便。
4.證據數據,不能隨意銷毀
根據去年“8.24”網貸暫行管理辦法,網絡借貸合同需要存留到合同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由于互金平臺的涉眾型風險和刑法風險,建議關停小組將平臺所有數據、合同、會議紀要等證據永久封存,以備監(jiān)管機關、司法機關查閱。
5.關停文書,切記謹慎
任意在網站上掛一篇“我走了”就關門,這種做法是不智慧的。關停需要給上下都有說法,某些抱上國企大腿的網貸平臺,要給股東一個正式的報告,說明經營不善導致破產清算的真實情況;給員工們也有說法,按照勞動法的規(guī)定,補償到位;對于借款商戶和投資人分別說明情況,表明良好愿望,防止出現(xiàn)涉眾事件,影響地方大局。
6.如果訴訟在所難免,提前備好文書
民事訴訟:為應對上下游的大批量訴訟,建議關停期間將所有文書的“管轄權”一項,都約定在平臺實際經營地附近的仲裁委員會,理由是:一裁終局,省時省力。約定在被告所在地基層法院,也不是不行,就是時間成本略高。
刑事訴訟:全體公司高管應當具備基本刑法常識;了解刑事政策;知道刑事訴訟流程;確有必要者,攜家屬與律師事務所簽署委托書以備突發(fā)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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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虎難下”,也許正是網貸平臺經營者的心理寫照。在確保金融消費者受到波及最小的情況下,與各方溝通,爭取時間,善始善終。
如上問題,僅是真實關停項目中的冰山一角,寫出來期待大家重視,關停也要有規(guī)矩,守紀律。
互金法律專家,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論壇首批成員,微金融50人論壇(WF50)成員,大成律師事務所互金委員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