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繼2009年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暫緩執(zhí)行后,近日,國家公安部等四部委聯(lián)合下文指出,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不按規(guī)定生產、銷售問題嚴重,大量“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突出,要求整改當下電動自行車產業(yè),限期淘汰在用“超標”車。
千龍網(wǎng):超標電動自行車不應簡單限期淘汰
電動車有時使用機動車道的現(xiàn)象固然存在,與此同時機動車使用非機動車道的現(xiàn)象也有,而且電動車有時使用機動車道,很大程度上與當前部分城市街道機動車道越修越寬,而非機動車道越修越窄,部分道路甚至根本就沒有設置非機動車道有關。至于電動車闖紅燈現(xiàn)象,則屬于城市道路秩序管理問題,需要交管部門強化對于交通秩序的管理,而與是否該對電動車進行限制無關。
荊楚網(wǎng):是電動車超標,還是國標滯后?
限制電動車生產、行駛的聲音,近年來一直沒有間斷過,兩年前擬出臺的電動車新國標,在社會的一片反對聲中終于沒有出臺。目前又要淘汰“超標”車,不僅車企及行業(yè)協(xié)會會感到壓力巨大,可能又會引起民眾的反感。矛盾或就在于如何看待這個“標”字上。
經(jīng)濟參考報:普及電動汽車并非遙遠的夢
東日本大地震受災面積很大,道路設施遭受嚴重的破壞,由于物流出現(xiàn)困難,除了日常用品難以滿足供應之外,汽油短缺一時成為嚴重的問題,很多汽車因為沒有汽油只能趴窩,大量救災物資無法及時送到災民手中。然而,與道路設施的修復相比,恢復電力供應速度要快得多,電動汽車可以盡快派上用場,在災區(qū)沒有恢復供電時,也可以到災區(qū)的周邊地區(qū)充電,然后開到災區(qū),運送救援物資。總之,在其它汽車因汽油不足,使用受限的情況下,電動汽車在救災活動中滿負荷運轉,讓災民對電動汽車刮目相看。
武漢晚報:管好電動車需走出兩大誤區(qū)
既然“大量‘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突出”,為什么只想到從生產環(huán)節(jié)提升標準,不想想是否該把電動車作為交通參與者的一個大類,從路權保障的角度,研究一下“電動車專用道”的可行性呢?從豐富出行方式,改善出行條件,緩解交通擁堵等各個角度來說,這樣的設想其實并不算奢侈。
長江日報:淘汰“超標車”是否太心急
現(xiàn)在的問題是,在新國標尚未出臺的情況下,四部委要求用舊有標準來進行規(guī)范,并且使用“限期淘汰”這樣強硬的手段來整改“超標”電動車,是不是有些太過心急?依此標準評判,在用電動車應被“限期淘汰”的比例即使沒有百分之百,大概也有百分之八九十,對于超過1.2億的電動車用戶來說,這是否有點民生意識缺失?
CE編后語
電動自行車在我們國家是新生事物,所以社會管理也要有新辦法。如果社會管理不能適應這些變化,肯定也會帶來新問題。社會發(fā)生了變化,而管理還是墨守成規(guī),想通過抑制社會變化來取得平衡,是不科學的,也是不利于社會和諧發(fā)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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