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樺,媒體評論員
哈藥這回臭大了!總廠廠長吳志軍剛就媒體曝光的“超標排放事件”道完歉,媒體接著又披露了該廠“臭氣擾民”而被官司糾纏的事兒,使得該廠之怪味進一步“臭”向全國。不過總體說來,哈藥始終很幸運?!?a href="/company/data/news/1325.shtml" target="_blank">中國青年報》的報道稱,哈爾濱有三位控告哈藥的市民被其總廠臭了十年,2007年10月,市民劉珉的起訴書遞交到哈市南崗區(qū)法院,但拖到第二年的4月才立案;而開庭卻是在兩年后;更怪的是,法院開庭后至今仍未宣判。
打官司維權(quán),最崩潰的事情莫過于此。我想哈藥這種情況,大概是法院“大局意識”不斷增強的結(jié)果,可不是“有錢人更有理”那么簡單,所以,總覺得“哈藥”這名字取得真好。其實說起來,三市民的起訴能立案,也有其幸運的一面,這得益于哈藥的臭味太令人震驚了。這里舉兩例:一是原告劉珉穿上新洗后的褲子乘公交車,很多乘客老捂著鼻子躲他;二是法庭庭長及法官去劉珉家考察,庭長下車聞到臭味兒,扭頭就走,之后便給立了案。
劉珉在起訴書上說:白天不敢在家,晚間只有咬牙忍受,盡管將門窗封嚴,但還是不能抵擋有毒氣體的折磨。這造成了原告呼吸困難、咳喘、嗅覺喪失、記憶力下降、反應(yīng)遲鈍、嚴重失眠,并出現(xiàn)輕生念頭。黑龍江省政協(xié)2009年也曾提案指出:與藥廠一路之隔的哈爾濱醫(yī)科大學(xué),從1999年到2003年,發(fā)生腫瘤和死于腫瘤的員工達15人之多,其中多數(shù)是喉癌、鼻癌和肺癌。想想看,如今的藥企并非完全是治病救人的,有時候也會出現(xiàn)相反結(jié)果,而哈藥,顯然不是孤例。
說起來,這算不得什么大驚小怪的事兒?!肮帯倍弧肮瘛薄帯白o臭”而不護百姓生命健康,可不是法院能決定得了的。在哈藥事件中,你不難想象法院的左右為難——判原告勝訴,可能會引來一大批的市民成為原告,從而令被告吃不消;判原告敗訴,民意的反彈會令法院吃不消。所以拖延不判就成了唯一選擇。
哈藥獲得這般待遇,顯然是因為有那么些人并不覺得它臭,而將其視為“香餑餑”。這就是為什么哈藥遲遲沒能遷走的原因,也是污染得不到根本解決的原因。這個“超級企業(yè)”的搬遷問題一旦提上日程,爭搶它的地方想必都會摩拳擦掌。
在GDP至上的“哈經(jīng)濟”發(fā)展觀左右下,那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企業(yè)搬到哪里去,起的最大作用就是多污染一塊土地、多產(chǎn)生一批遭殃的百姓,所以說到底,還得依靠轉(zhuǎn)變增長方式,提高治污技術(shù)。但地方政府要舍得“出血”,不能光掙不花。另外國外藥廠的生產(chǎn)模式也不妨借鑒一下,人家的原料藥基本靠進口,將高污染轉(zhuǎn)移到發(fā)展中國家,咱們發(fā)展經(jīng)濟,可別什么臭玩意兒都抓著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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