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報記者 王長風
近日,著名經(jīng)濟學家茅于軾建議政府對空置房收重稅以降房價。他認為,政府對既不使用也不出租的空房,就要收高稅,這樣房主就要想辦法租出去;租賃市場上供給增加后,租金就會大幅度下降;這對于買不起房子、低收入的人群是有好處的。
實際上,早在2009年征收房屋空置稅就被提出來,只是由于業(yè)界一直以房產(chǎn)空置無法界定為由阻止房產(chǎn)空置稅的開征。
筆者認為,只要用心辦這件事,房屋空置認定難度并不大。關鍵是沒有一個完善的問責機制,具體由哪些部門提交到立法的層面以及如何實施等沒有責任追究機制,事實上形成了一個不作為的局面。
不作為不需要承擔責任,積極作為反倒容易因為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而受到質疑甚至問責,這是目前地方政府行為中一個不爭的事實。長此以往,積極作為的政府行為將越來越少。
目前房地產(chǎn)市場價格高燒不退,在大中城市又有很多的空房,這是對資源的浪費,所以房屋空置稅被不斷地提議。那么各級地方政府以拉動GDP為名,容忍形形色色的房地產(chǎn)投機行為越演越烈,則是更為嚴重的政府管理資源浪費。
為什么沒有問責?關鍵還是問責機制空置。沒有問責機制,在公平和利益面前,主動選擇公平的幾率能有多大?
可喜的是,針對社會關注的房地產(chǎn)市場調控問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建立健全考核問責機制。其實,政府管理和現(xiàn)在的房地產(chǎn)市場一樣,不可能沒有泡沫的存在,但考驗一個服務型政府的管理能力正是如何去除這類泡沫。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問責已經(jīng)提上了議程,考核機制的提速將漸次實現(xiàn)社會的進一步公平,也將深刻影響我們和子孫后代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觀念。讓公平的歸公眾,讓問責的歸政府,也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保障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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