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居民消費率下降趨勢及成因分析
(一)我國居民消費現狀分析。
1、我國最終消費率和居民消費率變動軌跡
1979-2008年,盡管我國城鄉(xiāng)居民收入迅速增加,城鄉(xiāng)居民消費水平有很大提高,但最終消費率和居民消費率卻平均每年以0.44個百分點的幅度下降。其中,最終消費率由1978年的62.1%下降到2008年的48.6%;居民消費率由1978年的48.8%下降至2008年的35.3%。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與投資率不斷提高相伴隨的是,我國最終消費率和居民消費率呈明顯下降趨勢。2001年后,我國最終消費率一直低于60%,遠遠低于世界70-80%的平均水平。
2、.我國城鄉(xiāng)間居民消費水平存在較大差異
1978-2007年,城鎮(zhèn)居民人均實際可支配收入增加了7.5倍,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加了7.3倍。2000-2007年,我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10.1%,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6.2%。從消費支出看,1978-2007年全國居民消費水平年均增長13.4%,其中,農村居民消費水平年均增長11.5%,城鎮(zhèn)居民消費水平年均增長12.3%。農村居民消費水平增長低于城鎮(zhèn)居民消費水平。農村與城鎮(zhèn)居民消費水平之比由1978年的1∶2.91擴大到2007年的1∶3.63。
(二)居民消費率下降成因分析。
我國居民消費率偏低是有多方面的原因形成的。但把居民消費率偏低簡單的歸因于儲蓄率、投資率過高所致是不全面的。居民消費率偏低與我國二元經濟結構下城鄉(xiāng)居民收入水平偏低、過度依賴投資拉動經濟增長、居民收入占比不斷縮小的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等因素有關。
1、居民收入偏低,收入增長慢于經濟增長
(1)GDP初次分配結構中勞動者報酬比重不斷下降。
近年來,我國GDP以平均10%左右的速度增長,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也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長,但在GDP初次分配結構中勞動者報酬比重不斷下降。2003年以前勞動者報酬比重一直在50%以上,直到2004年降至49.6%,2005年降至41.4%,2006年降至40.6%。
(2)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最終分配中的比重偏低。
居民收入比重大大低于國際平均水平,抑制國內居民消費。我國居民的收入在整個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嚴重影響居民消費能力。1996年,在國民收入最終分配格局中,我國的政府、企業(yè)、居民三者的分配比例為17.1∶13.6∶69.3。到2005年,其比例變化為20.7∶19.2∶59.8,居民收入比重下滑了9.5個百分點,而政府收入占比提高了3.6個百分點,企業(yè)收入占比提高了7.5個百分點。在最終消費中,居民消費由1990年的78.2%降至2007年的72.7%;政府消費由1990年的21.8%提高至2007年的27.3%。
2、城鄉(xiāng)居民的平均和邊際消費傾向均呈下降趨勢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整體居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隨著收入的增長,我國城鄉(xiāng)居民的平均消費傾向和邊際消費傾向均呈下降趨勢。
20世紀90年代以來,城鄉(xiāng)居民的平均消費傾向分別由1990年的0.85下降到2007年的0.73和0.78。我國城鄉(xiāng)居民的邊際消費傾向90年代逐步提高,2002年分別達到0.86和0.85,之后呈下降趨勢,2007年城鄉(xiāng)居民的邊際消費傾向分別為0.64、0.71。
3、居民收入差距擴大制約消費率提升
我國城鄉(xiāng)居民二元消費結構特征十分明顯。各階層之間、城鄉(xiāng)之間居民收入差距過大也抑制了消費率提升。我國居民財富及收入分配極不均衡,貧富分化現象比較嚴重。從總體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數看,已經由20世紀80年代初期的0.28上升到2007年的0.48,大大超過0.4的國際警戒線。城鄉(xiāng)居民收入的差距呈擴大化趨勢,1978年城鄉(xiāng)居民收入比是2.57∶1,2008年為3.31∶1。收入差距過大意味著財富集中于少數人手中,而這一部分高收入者的消費是有限的。2007年我國按收入等級分不同收入組別的城鎮(zhèn)和農村居民平均消費傾向數據顯示:城鎮(zhèn)居民最低收入戶平均消費傾向為95.87%,而最高收入戶僅為62.44%;農村居民低收入戶平均消費傾向為124.1%,而高收入戶僅為75.9%。
4、公共服務水平低和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影響居民消費預期
我國公共教育、公共醫(yī)療衛(wèi)生體系以及社會保障體系比較薄弱,政府公共服務支出相對不足,居民用于教育和醫(yī)療衛(wèi)生支出的負擔較重,失業(yè)和養(yǎng)老沒有充分保障。2006年,我國公共教育經費支出占GDP比重為3.0%,而發(fā)達國家在4-6%之間,巴西、俄羅斯、印度等主要發(fā)展中國家也在3%以上。我國公共醫(yī)療衛(wèi)生經費支出占GDP比重為2.4%,而發(fā)達國家在6-9%之間;在我國醫(yī)療衛(wèi)生總支出中,個人支出所占比重從2000年的59%降到2006年的49.3%,仍遠遠低于發(fā)達國家。我國社會保障支出占GDP比重為5.1%,也遠遠低于發(fā)達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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