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以為,擴大內需就能夠提高我們的生活水平,后來卻發(fā)現(xiàn),這二者之間還有相當大的距離;曾經以為,擴大消費內需能夠提高我們的消費能力,后來卻發(fā)現(xiàn),二者之間同樣也有相當大的距離。
第一次提出擴大內需,當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亞洲金融危機發(fā)生之際;再一次提出擴大內需,是在不久前世界金融危機發(fā)生的時候??梢宰⒁獾剑@兩次擴大內需的提出,有這樣兩個共同的特點:一是都是作為應對危機的一種措施而提出來的,是為了應對由于金融危機所帶來的外需不足;二是擴大內需提出來以后,帶來的都是投資性內需的急劇擴大,修建了大量的鐵路、公路、機場(“鐵公機”)。
這種把擴大內需落實成擴大投資性需求的做法,使我們大體上成功地擺脫了金融危機所帶來的不利影響,保持住了經濟增長的勢頭,可以說取得了不錯的效果。同時,從經濟邏輯上來分析,這樣的做法也是非??梢岳斫獾摹慕洕l(fā)展階段來看,我國經濟還處在騰飛的初級階段,確實需要建設“鐵公機”之類的大量的經濟基礎設施;從經濟機制上來說,由政府主導進行投資的機制是現(xiàn)成的,幾十年來都是這樣做下來的,也收到過相當不錯的效果。然而,這種由政府主導的擴大投資性內需的做法,也是很有限的。雖然可以肯定地說在今后相當長的一個時期之內,我們仍然需要大量的“鐵公機”,但是,這種需求是有階段性要求的,是需要與經濟的發(fā)展相匹配的。經濟發(fā)展不到那樣的程度,大量的基礎設施只能是閑置。這樣的情況,你到我國的西部走一走高速公路就會很快明了:看不到頭的高速公路上,除了你自己的車,很難看到另外的車。同時,政府的財力畢竟有限,政府投資的效率以及項目建成之后的運營機制,都是世界性的難題,我們也還沒有解決。顯然,過于倚重擴大投資性內需來拉動經濟增長,是難以持久的。經過這些年的運作,現(xiàn)在來看,“擴大內需”一詞的內涵過于籠統(tǒng),不宜再作為一項經濟政策而過多地使用。
后來,我們明確提出了要擴大消費內需,這是一個相當大的進步,表明了我們要把消費性需求作為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更表明我們今后發(fā)展經濟的最根本的目的,那就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然而,把問題提到這樣的程度,也還是不夠的。理由很簡單:消費需要財力作為支撐,居民收入不提高,消費內需同樣擴大不了。看來,問題的關鍵我們已經找到,那就是,必須提高居民收入。居民收入提高了,消費內需才能夠擴大;消費內需擴大了,經濟的增長才會有持續(xù)的動力,我們發(fā)展經濟的目的才會實現(xiàn)。
然而,如何提高居民收入,仍然是橫亙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難題。
從國民收入的格局來看,至少有如下兩個方面,需要我們注意。
第一,無論是城市居民還是農村居民,目前所取得的收入,都不是完全的收入。就城市居民而論,原來的住房、醫(yī)療、教育、養(yǎng)老之類的投入是由政府負擔的,但是,市場化改革以后,這些負擔轉移到了城市居民頭上,要由城市居民自己負擔。而另一方面,城市居民在承接了這些負擔以后,并沒有收到相應的“對價”,也就是說,工資性的收入沒有相應地增長,而政府原來按照什么稅率收稅還是照收不誤。由此,就產生出了居民所不得不負擔的“三座大山”。就農村居民來說,為了社會穩(wěn)定等方面的需要,我們長期以來執(zhí)行的是低價農產品政策,但是,與歐美發(fā)達國家不同,在我國,對農民相應的補貼卻從來沒有提上議事日程。如果說改革之初種地還能夠致富的話,現(xiàn)在發(fā)生了這樣的事情簡直就是奇聞。農民工的境遇就不用說了,他們雖然長期在城市打拼,卻從來沒有獲得過變成城市居民的權利,當然也就不會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福利。這種不完全的分配方式當然會從別的方面來取得平衡,通常表現(xiàn)為企業(yè)的超額利潤、表現(xiàn)為不斷增長的外匯儲備。
第二,國有企業(yè)獲得的利潤,并沒有真正惠及到全體國民。國企資產屬于全民所有,國企利潤理應向全民分配。但從1994年起,長達十幾年的時間里,國有企業(yè)一直沒有上繳過利潤,雖然如今規(guī)定上繳,但比例過低,絕大部分利潤都仍在企業(yè)手中,轉化為企業(yè)新增投資和內部人的高福利待遇。有研究表明,從2007年到2009年,央企上繳的紅利共1572.2億元,而這三年里央企利潤卻超過2.4萬億元,上繳比例甚微。不僅如此,這幾年央企上繳的國有資本收益絕大部分被以各種項目的名義返還給了央企,比如,對石油巨頭的巨額補貼、為東航的大規(guī)模注資皆來源于此。
我們還可以從機制的方面來研究居民收入的問題。從勞資雙方的博弈情況來看,我國的勞動力數(shù)量巨大,勞動力之間的競爭激烈,勞動力在與資方的博弈中就一定會處于不利的境地。時不時出現(xiàn)的“民工荒”恰好說明做農民工只是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不會是最優(yōu)選擇。在這種情況下,勞動力收入的增長就缺少了根本性的動力。在法律方面,對于勞動者收入的增長也沒有強制性的規(guī)定。目前,不少地方政府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在地方“十二五”規(guī)劃中也更加強調了要促進居民收入的增長。但是,這些都是自愿性的行為,而不是法律強制要求使然。
就這樣,一方面不能取得完全收入,另一方面缺少有效的促進收入增長的機制,擴大消費內需,還真成了一個難題。
順便說一下,投資性需求我們還是需要的,這是經濟發(fā)展的必然要求,況且我們仍處在經濟發(fā)展的初級階段,與成熟的經濟體相比,投資的需求更多;外需也同樣是需要的,歷史已經反復證明,沒有對外開放就沒有發(fā)展。然而,與這兩類需求比較起來,如何使消費內需能夠真正成為經濟增長的動力,才是當前以及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真正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因此,我的看法是,“擴大內需”一詞過于籠統(tǒng),就不要再提了;“擴大消費內需”一詞進了一步但是還是不夠直接。最為確切的提法應該是,增加收入尤其是增加居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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