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中新社發(fā)司海英攝
中國現(xiàn)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采取的是分類所得、累進稅率,最大缺陷在于,不符合公平原則,也容易避稅,事實上就表現(xiàn)為主要是對個人工資課稅,類別之外遺漏在所難免,無法體現(xiàn)稅負公平。而中國人的收入來源日益多元化,收入差距主要是體現(xiàn)在工資薪金之外。
個稅改革小步慎行
財產(chǎn)申報制度建立需要時間,征管制度的完善需要過程,個稅改革尚需時日
在經(jīng)歷長達十年的醞釀之后,個人所得稅改革草案日前浮出水面。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以下簡稱財科所)稅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孫鋼日前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新的個稅改革草案已上報國務院,計劃將現(xiàn)行9個級別個稅縮減至4到5個,并將個人11類所得合并,即把除薪資以外的其他10類所得的起征點,都調(diào)整至2000元。
早在2000年,中央政府在編列“第十個五年計劃”時,就指明了個稅改革的目標:從分類向綜合征收推進。但受制于中國個人財富透明狀況、征管方式等多重現(xiàn)實因素制約,個稅綜合征收的改革進展遲緩。
此次政府重新啟動個稅改革,被廣泛認為與當前貧富分化加劇、收入分配改革迫在眉睫相關(guān)。孫鋼表示,新的個稅改革草案,或?qū)⒃诮衲辍皟蓵逼陂g,提交全國人大審議。不過,這份草案能在多大程度推動個稅改革,向綜合征收的目標邁進,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擱置“起征點”之爭
備受民眾關(guān)注的個稅起征點問題,在此次上報的個稅草案中被淡化處理。
目前,中國個稅起征點,采取的是“一刀切”方式,無論是在房價超過2萬的北京打拼的“北漂”,還是生活在中西部三四線城市的公務員,其個稅起征點均為2000元。這種忽視地區(qū)、行業(yè)收入差異的一刀切的做法,曾一度引發(fā)公眾爭議。
個稅起征點最近一次上調(diào),還是在三年前。2007年12月27日,當時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個稅起征點從1600元,上調(diào)至2000元。這也是政府自1980年開征個稅以來,第二次上調(diào)起征點。
然而,在過去的三年里,每年物價上漲幅度平均超過4%。特別是在今年通脹預期加劇的情況下,上調(diào)起征點的呼聲愈加強烈。
2010年“兩會”上,全國政協(xié)委員、浙江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在提案中寫到:“當前,企業(yè)‘用工荒’現(xiàn)象越演越烈,究其原因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太低也有很大關(guān)系,低工資收入還要承受高稅收負擔,已經(jīng)不適應當前中國企業(yè)發(fā)展需要?!?/p>
原本 “劫富濟貧”的個稅,如今卻開始逆向調(diào)節(jié)。財政部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2008年工薪階層貢獻的個稅收入為1849億元,占據(jù)當年個稅總收入的近一半。
但政府智囊機構(gòu)學者并不這樣看。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此前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曾表示,因為如果提高“起征點”,中低收入人群得到的減免并不多,高收入人群則能得到更多的減稅。
財政部財科所在2008年的發(fā)布的一份研究報告中指出,月工薪收入分別為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0000元的納稅人,其每月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均不超過10%。
“我個人覺得一般城市應該定在3000元,北京、上海則在3500元至4000元比較合適。”天津財經(jīng)大學財政學首席教授李煒光表示,個稅起征點全國不應一刀切,國稅總局可以定下范圍,各地自行調(diào)整。
精簡稅率
此次個稅改革方案中最引人矚目的,是對稅率表的調(diào)整。
多次參與個稅改革草案討論的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施正文對《中國新聞周刊》透露,此次個稅改革,將稅率從目前的9檔,精簡到5至6檔,拉大級距,增強了個稅的科學性和公平性。
早在1980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時,就確立了分類征收的個稅體制,即對納稅人的各項收入進行分類,采取“分別征收、各個清繳?!?/p>
按目前的個稅體制,工資、薪金所得,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從5%到45%不等;對于個體工商戶的經(jīng)營所得則采用的是5個級距,從5%到35%;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采用20%的比例稅率。
在歐美等個稅制度成熟的國家,一般采取的是綜合與分類相結(jié)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除對個人不同收入來源采取相應的分類,還采用綜合個人所得稅制,將其全年的收入納入計稅范圍,以家庭為主體征收個人所得稅。此外,美國的個人所得稅還與物價指數(shù)相掛鉤。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自2009年以來就在多個場合表示,縮減現(xiàn)行個稅稅率的級距,在當前情況下更具可操作性。
一些官員和學者也持類似看法。中國經(jīng)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秘書長袁緒程表示,中國當務之急是抬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和降低其累進稅率的檔次,給“白領(lǐng)”減負。只有中產(chǎn)階級擴大,消費才能夠穩(wěn)定,經(jīng)濟才不至于大起大落。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施正文表示:“拉大的幾檔級距,還主要集中在底層。比如以前500元以下繳5%個稅,5000元以下15%,這樣算下來稅率很高。現(xiàn)在如果調(diào)到5000元以下全是5%,就減輕了中低收入人群稅負?!?/p>
“綜合征收”有待時日
對于新近上報的個稅改革草案,在更多學者看來,這還只是在不觸及“分類征收”前提下,對現(xiàn)有體制的“小修小補”,與“綜合征收”的改革方向尚有相當距離。
盡管政府已在1980年立法征收個稅,但中國現(xiàn)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是在199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次全面修改后奠定的,包括分類所得稅制,累進稅率制等等,這一基本框架一直沿用至今。
在多數(shù)學者看來,中國現(xiàn)行的分類個稅最大缺陷在于,類別之外,遺漏在所難免,無法體現(xiàn)稅負公平。
這種以分類征收的個稅,事實上主要是對個人工資課稅。在中國社科院財貿(mào)所所長高培勇看來,“中國人的收入來源日益多元化,收入差距主要是體現(xiàn)在工資薪金之外?!贝送猓壳皣鴥?nèi)個稅征收中并沒有考慮贍養(yǎng)人數(shù),納稅人的個體差異等具體事項,而是采取一刀切扣除額。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施正文對《中國新聞周刊》說:“分類征收制度不符合公平原則,也容易避稅?!?/p>
政府已意識到這一問題,早在2000年編列“第十個五年計劃”時,就提出個稅要向分類和綜合征收相結(jié)合的方向改革。中國社科院財貿(mào)所所長高培勇在去年11月份社科院的一次論壇上坦承,“個稅改革,這個‘十一五’最難啃的骨頭,各界付出很多艱辛努力,但至今仍沒有進展?!?/p>
這也正是問題的癥結(jié)所在。以綜合征收為方向的個稅改革,要求把現(xiàn)行的個稅改造成完整意義上的直接稅,但中國歷來以間接稅為主,這種調(diào)整必然對整個稅制構(gòu)成了挑戰(zhàn)。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施正文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表示,綜合所得稅制對稅收征管水平要求很高。尤其是要求對納稅人的收入信息有著詳盡的、準確的掌握?,F(xiàn)在征管機關(guān)對個人收入信息很難掌握。稅務部門之間,稅務部門和企業(yè)之間,稅務部門和銀行之間的信息難以共享,這是一個征管的瓶頸。
相比與學者們關(guān)注制度建設(shè),政府還更關(guān)注納稅人本身納稅意識的建立。財政部財科所稅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孫鋼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所謂綜合,就是把幾項收入并到一塊。這個合并的工作,由誰來合?由某個部門合了,其他部門認可嗎?所以還是需要個人本身的申報”。孫鋼認為,中國老百姓沒有申報個稅的習慣。個稅都是被征收,或者代收代繳的。提高公民納稅意識需要過程,但是這對稅改來說,才真的是一個飛躍。
“個稅改革大的方向,還是很樂觀?!敝袊ù髮W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施正文說,隨著信息化技術(shù)的飛速發(fā)展,制約個稅改革的硬性約束將逐漸消除。(文 劉聰; 記者 周政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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